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及教学过程管理提供依据,提高教学活动的计划性,加强师生双向互动,本学期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专项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要求》(附件1)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按照《课程教学大纲排版要求》(附件2)完成排版。院系安排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相关人员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表》(附件3)进行审核验收,审核包括完整性与规范性、科学性与合理性、针对性、综合评价等级等方面,同时填写《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研室)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院系填写《课程教学大纲院系审核汇总表》(附件5),院系评审情况总结对课程教学大纲提交数量、大纲编写质量、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说明。审核合格的课程教学大纲按照专业、教研室等分类,上传到本单位网站,供领导专家和学生查阅。《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研室)评审情况一览表》、《课程教学大纲院系审核汇总表》、院系评审情况说明三份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需提交教研科。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团专家根据院系网站及提交的自评材料,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综合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列入院系教学状态评估数据。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格式与要求
2、课程教学大纲排版要求
3、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表
4、课程教学大纲专业(教研室)评审情况一览表
5、课程教学大纲院系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