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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4-13

各院系:

根据《关于公布2015年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莞工教〔2015〕36号)、以及《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莞工教〔2012〕37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15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进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主要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检查,教务处抽查。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研究中期自查工作,同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4月25日前将中期进展报告书交所在院系。

(二)4月29日前各院系组织教师对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并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学生按计划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对于未能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的学生及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指导职责的指导教师,院系要及时警示。

(三)5月5日前各院系集中将《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纸质稿一份)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电子稿打包压缩并注明“某院系——中期进展报告书”后,发到实践教学科黎煜新老师的OA邮箱)。教务处收齐材料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注:创业项目由创业学院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四)中期审查合格后,才能按规定再次(第二次)划拔研究经费。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3日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书

2015年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