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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7-11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特需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今年要顺应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新形势,扎实开展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学校教学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申报重点支持领域见《通知》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2.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申报。

4.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省级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厅要求在10月10日前完成上报和网上填报的时间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请各单位严格按以下时间节点安排工作:

1. 9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通知》附件4),并登陆教务处教研系统(/jyk/)进行填报,完成填报后把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 9月12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审核,填写项目汇总表(《通知》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各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曾老师;办公电话:22861528。

3. 9月20日- 9月25日,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14项为省级教改项目,有校级建设基础的优先考虑,其中一般类项目不低于总立项比例的60%。

4.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5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1.8.171.10:6002/),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宜

1.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表:项目资助周期和资助金额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周期(年)

资助总金额度(万元)

备注

1

综合类

2

10


2

一般类

2

5

资助不少于9项

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正式发文稿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教改项目立项情况和实施成效将作为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立足实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合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根据教改项目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和问题,科学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点击下载):《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

教务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