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立项条件
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学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已经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且前期建设已经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1.近两年来,未通过省级验收或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的;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与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4.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
6.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二、项目类别、数量
项目类别:在线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团队、试点学院、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9大类。各类项目建设重点详见省通知。各类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数量:推荐限额共8项。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0日前将项目材料纸质任务书一式一份(附件2)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至22265071@qq.com,逾期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于9月15日完成申报资格审查与专家论证。
3.教指委评审推荐。9月20日前完成评审推荐。
4.学校公示、审定、上报。9月25日前完成学校公示、审定、公文上报。
5.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5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1.8.171.10:6002/),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推荐项目的资助类别、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表:项目建设周期及资助额度
序号 | 项目类别 | 建设周期(年) | 资助总金额度(万元) | 备注 |
1 | 在线开放课程 | 慕课 | 2-3 | 10 | 各单位不限类别限报3项 |
微课群 | 10 |
创新 短课群 | 4 |
精品资源共享课 | 6 |
精品视频公开课 | 10 |
2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3 | 30 |
3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3 | 30 |
4 |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 2-3 | 15 |
5 | 教学团队 | 2-3 | 15 |
6 | 试点学院 | 2-3 | 10 |
7 | 重点专业 | 2-3 | 40 |
8 | 特色专业 | 2-3 | 20 |
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正式发文稿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待批稿)
2.“质量工程”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教务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