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教学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审核评估和日常教学工作,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事项安排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七周~第八周(10月18日~10月21日)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院系领导、青年教师听课情况,落实青年教师听课、院系培养环节。
2、课程教学大纲的撰写、上网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立项在建的课程群建设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涉及到的课程中教学改革理念的贯彻实施情况。
3、对上学期专业评估中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4、上学期学生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文档整理归档。
5、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沟通交流教学信息,征集师生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情况总结和反馈
第9周周三(10月26日)前各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书面材料交教研科曹梦霞。
教务处
201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