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修订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关于修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通识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由各专业根据《意见》中提到的“课程体系设计要求”进行修订。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是学校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学院领导审核通过此报告后于11月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关于方案的格式、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公共课程安排、其他说明等内容要求,请分别查看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4.为便于开通系统管理权限,请各学院在11月1日前告知系统填报人才培养方案的人员名单。
5.工作进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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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1.1
| 各学院按修订要求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期工作(调研、对标研究、修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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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20
| 各学院在教研科系统填报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
| 系统填报人员进入教务处主页,点击网页右边的“人才培养方案汇编”网上填报2016级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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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10
| 教务处审核填报的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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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2.30
| 进入下达教学任务环节,录入的培养方案不再变动。
| 关闭系统。系统填报人员不再有权限修改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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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宪群 郑德康(系统录入及维护)电话:22861528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材料下载
1.关于修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3.公共课程具体安排(2016)
4.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5.关于修订201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一些说明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