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4-11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七周—第九周(4月11日—4月30日)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听课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巡查和听课办法》(莞工教〔2013〕5号)要求,各单位组织院系领导、专业负责人、青年教师等,通过重点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教学大纲开展听课活动,同时,做好听课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

2、考试环节

对3学分及以上必修课组织期中考试,按照5%的比例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院系自查。

3、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教学专项评估自查。根据高教评估中心工作安排与要求,做好实验教学、实践教学专项评估前的院系自查工作。

三、其它

1、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分层次处理。属于本单位内部的问题,在单位内部进行协调和解决;不属于本单位管理范畴的,或单位内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总结报告中向学校反映。

2、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纸质版(含电子版)于5月10日前交教研科曹梦霞。

附件:1、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版

2、学生试卷评价表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登记表

二O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