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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对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4-12

各院(系、部):

为了加强校级教研教改课题管理,提高我校教学改革与研究水平,学校决定2016年对我校按立项要求需结题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2年、2014年上半年立项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014年下半年立项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验收。

二、验收内容

《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研究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登陆教研科系统/jyk,通过网上填报材料、成果,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鉴定等形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材料

1.立项申请书

2.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结题报告

4.成果扫描件(如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以附件(单个少于30M)形式上传至教务处教研科网络系统,并提交同质的纸质版材料至教务处,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详见附件5(材料封面加盖部门公章验收登记表内提供所在部门签字意见并加盖公章)。

成果扫描要求:

(1)教研论文类: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2)教材(讲义)类:教材(讲义)封面及参编人员说明页面、目录、正文3-5页;

(3)证书:封面及内容;

(4)其他能够说明项目实践效果的材料。

五、时间安排

1.网站于4月12日-5月3日开放,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纸质材料于5月3日前送到教务处教研科(1A207室)。

2.学校组织专家2015年5月15日前完成结题评审工作。

六、其他

1.不在结题清单中的项目,需提前结题的可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2012年立项的项目必须结题,如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撤销该项目,且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缓结题,按要求延期只能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3.本次需结题的项目中,如还有经费未使用完的,需在今年11月底前用完。

联系人:曾宪群 联系电话:22861528

2016年4月11日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需结题的项目清单;

2.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及要求;

4.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