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课程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处和图书馆:
为提高我校课程考核试卷质量,规范试卷评阅工作,确保课程考核工作质量,现请各教学单位对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进行专项检查,本次试卷检查工作详细安排如下。
一、教师自查
教师自查上学期承担课程的所有试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检查指标体系(院、教师自查用)》(附件1),并上交开课单位。各位教师在5月19日前完成自查。
二、教学单位抽查
各教学承担单位(含学生处和图书馆)组建试卷检查专家组,检查本单位课程考试试卷的质量及管理情况。按照检查指标体系要求,检查课程试卷及学生答卷并填写附件1,同时形成一份试卷检查报告。
各教学单位的试卷检查整改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自查工作组织及整体情况描述;以定量为主的方式对评估指标各项目检查情况的详细描述;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各教学承担单位在5月31日前完成检查并上交一份检查报告。
三、持续改进和学校督查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并有明确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在今后的考试中再次出现。随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和教学督导对各教学承担单位试卷质量及管理进行督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点击下载:试卷检查通知及附件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试试卷检查指标体系(院、教师自查用)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整改报告
二O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