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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调整个人零散学历、学位业务受理时间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5-19

各二级学院、各位学生、各位校友:

每年56月,学校将集中处理应届毕业生、往届结业复读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准确、公平做好各项毕业数据,对学生非常重要。

为了做好这批学生的毕业工作,以及保障其他个人零散学历、学位业务的受理质量,在525-610日期间,需调整受理个人零散业务时间,期间如有受理,均将安排在610日后开始处理,办理结果将相应推迟。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教务处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