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0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 要求申报本科新专业,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负责 部门 |
备注 |
6.15~6.19 |
组织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进行初步论证 |
教务处 |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有意向申报的专业名称及相关信息报送教务处。 |
6.19~6.28 |
根据初步论证的结果,组织填报相关申报表格 |
各二级教学机构 |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20年6月28日前将有关申报表格及资料电子版(附件3、4或附件3、5)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
6.28~7.5 |
学校审查、教指委论证 |
教务处 |
教务处组织教指委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学校申报专业,并出具论证意见。(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负责人需进行8分钟左右的专业介绍)。 |
7.5~7.9 |
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
各二级教学机构 |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20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研科(1A208室)。 |
7.9~7.20 |
学校报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厅 |
教务处 |
学校公示、报文,系统填报。 |
三、注意事项
1.各类专业名称须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为准(附件2)。
2.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及Excel表格(附件3)。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
3.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即第4大点),按照学校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22861518; 邮箱:962113308@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rar):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 2020年申报用excel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