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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受理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5-26

教务〔2017〕40号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受理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学生班级: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结合《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要求

1、受理范围:

(1)2016级学生在本学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2)拟留级转专业。本次留级转专业统一留级到2017级。

2、在受理范围之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

(1)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2)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3)学校认为学生就读现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5)因教学改革需要组建卓越班、创新班、实验班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已转过一次专业;

(2)有违纪行为;

(3)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

(4)特殊录取类型申请转到统招专业;

(5)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

(6)超出教学条件承受限度,未获转入院(系)批准;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4、专业在二本线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一本线录取的专业,理工类学生限制转入文科类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为我校2017级9个省内一本招生专业。)

5、学生本人应根据我校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方案等,了解清楚拟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情况,如学费高低、就读校区、需补修课程的难度及数量。(温馨提示:提交转专业申请前,请务必慎重考虑清楚,转专业申请获批后,将不予受理转回原专业或转到其它专业)

6、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

二、审核工作要求

各学院制订、解释本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及审核标准,并依据标准结合学校规定、教学条件、申请情况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和审核。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

1、学生网上预报名

学生经家长同意后,在5月26日至6月15日中午12:00前凭上网帐号、密码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dgut.edu.cn/jwweb/),进入“学生学籍→学籍异动→申请异动”栏目进行转专业申请预报名,异动类别统一选“转专业”,异动原因统一选“其他”(温馨提示:请使用IE游览器兼容模式,设置步聚详见附件4)。如下图所示,学生按引号内容“1、申请转入:XXX学院、XXX专业(XXX方向)。2、联系电话:XXX。”在备注栏如实填写,点击“申请”按钮即可完成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