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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受理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5-09-11

关于2015年受理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学生班级:

为做好201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符合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未曾转过专业的非2015级在校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确实需要转专业的可提出申请:

1、2014级拟同院(系)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2、拟留级转专业。本次留级转专业统一留级到2015级。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自行下载、填写好《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详见附件1),经家长同意后,送交相关院(系)进行审批。对跨院(系)转专业的学生,应先将申请表送至转出院(系)进行审批,在转出院(系)同意转出后,再将申请表交到转入院(系)。学生交表到院(系)截止时间为9月18日,逾期未办理,将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等途径了解清楚拟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情况,如学费高低、需补修课程的难度及数量,并能克服在两校区修读课程期间的客观困难。

2、院(系)审批流程

(1)转出院(系)审批。9月18日,转出院(系)根据相关标准完成转出审批,对学生公布转出的审批结果。学生如在所属院(系)内申请转专业,院(系)只需签署转入意见。

(2)转入院(系)审批。9月22日前,各院(系)根据教学条件与相关标准完成所有学生的转入审批,对学生公布转入的审批结果。

各院(系)请务必于9月23日上午向教务处提交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学生填写的转专业申请表(此申请表由转入院系提交)。

3、学校审批流程

9月28日前,教务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所有同意转入的申请表进行审批,并集中调整获批学生至新专业新班级。9月30日前,教务处将对转专业结果于学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发文正式公布转专业结果。

4、确认获批与报到

10月上旬,教务处将向所有院(系)发放学校审批表复印件,向转出院(系)发放获批学生的学籍异动通知单。获批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学籍异动情况确认新班级信息,并到转出院(系)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转入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学生办理成绩认定等有关事项。对未获批的学生,原就读院(系)班级不变。

5、上报学信网

10月中旬,学校将完成转专业结果上报学信网的工作。

联系人:赖笑琼 联系电话:2286-1099

邮 箱:学校OA邮箱

教务处

2015年9月11日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东莞理工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