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实践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4-10-30

关于做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本课程知识相关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开出率是衡量实验教学效果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直接反映了实验教学改革成果。在评估指标中,要求各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开出率在80%以上。

学校在采集教学状态数据时,各院系提供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开出率远低于评估的标准,现要求各院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证工作。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1、在实验课程开设的实验项目中,有1个或几个实验项目是综合性或设计性的,即认定为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证由院系组织,每个项目要由3名以上相关专家参加认证。

3、统一填写《东莞理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表》。

4、各院系在2014年12月1日前完成认证工作,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证表按专业汇总留存院系一份,实验课程所在实验室保存一份,同时将《东莞理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和项目认证表的复印件报教务处实验办陈雁老师处备案。

5、各专业实验课程涉及到其它院系的,请相关院系给予配合。

通知附件

教 务 处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