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中心(实习中心)及实验室:
接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装备函【2014】2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粤教装备函【2013】9号,推进全省高校装备建设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政府采购、装备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通知和测评表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安排落实该项工作。各单位对照指标检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并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我处将安排10月8~15日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请做好准备。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OA信箱陈雁收。
教务处
2014年9月18日
通知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