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度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12-13

教务/招生通〔202484


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度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1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以及2021年之前立项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含建设期满且尚未参加省级验收、以及前次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

2.上一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后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3.在本文发布前,项目如已入选国家级(同类别项目)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2022年及以后发文立项的项目,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4.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须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2023年已申请暂缓验收的不得再申请延期),经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同意后报送教务部审批。

二、验收方式

1.学校结题验收。申请省级验收的项目先进行校内结题,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检查验收,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2.省教育厅验收。在学校结题验收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验收以网络评审形式为主,根据项目网络评审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答辩、集中评审或实地验收。各项目类别的评审指标请参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

三、验收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验收项目必须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组织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包含结题报告、各类调研材料、论文、教材、大纲、课件、奖状证书、新闻稿等)。佐证材料须做好封皮与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2.各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结题报告附在佐证材料内,请在佐证材料的封面和目录加盖各二级单位的公章(结题报告、验收材料装订及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格式模板详见附件567)。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结题报告或相应佐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佐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一)平台填报。1226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好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请把所有的佐证材料进行汇编,加封面及目录、且在封面和目录上加盖学院公章,合成为一个PDF文档)、原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以上三个文件格式均为PDF格式)提交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gc.dgut.edu.cn/首次使用,需老师用手机号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并绑定学校和工号,完成填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本次校内验收全部质量工程系统电子档提交,暂不需要纸质版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提交。1227日前,项目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完成系统的学院审核环节。学院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学校审核。15日前,教务部组织完成专家评审相关事宜。

五、验收结果

校内验收评定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级。

1.校内评定为“通过”的项目,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质量工程项目验收。

2.评定为“暂缓通过”的项目今年不具备参加省级结题验收资格,明年经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可以重新提请参与省厅验收。

3.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建设,在校内予以撤项,按要求上报省厅备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时的建设目标必须全部完成。原项目立项申报书作为一个单独的文档和佐证材料共分2条上传至附件材料处。

2.佐证材料中的建设成果与建设目标必须相对应,成果必须为立项之后产生的成果,且成果和项目之间存在对应逻辑关系。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中财务处盖章部分需先盖好章,提交材料时请多预留好盖章页,以利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不需要再次去财务处盖章。

4.校内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还需登录省项目平台上传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届时教务部会收齐盖财务章的纸质版验收登记表(附件4),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2861518。

                                                                                                  教务部

20241213

 附件1:2024年需结题省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pdf

 附件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5:结题报告格式模板.docx

 附件6: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模版(纸质材料装订模板).doc

 附件7: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