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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理工学院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答辩评审的通知
作者:翁远航  点击数:  日期:2024-05-27

教务通〔2024〕41号


根据《关于开展东莞理工学院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通〔2024〕6号)工作安排,教务部对二级机构推荐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并组织了校外专家进行了通讯评审。根据拟设奖项数量、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将对一等奖按1:1.5的名额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4年6月6日(周四)下午14:30-18:00开展现场答辩评审,地点待通知。

二、参加答辩项目

本届教育教学成果拟设一等奖8项,根据通讯评审排名,按1:1.5遴选参加答辩评审项目,共计12项(参加答辩项目名单见附件1)。

评审答辩原则上由成果主持人答辩汇报和接受质询。

三、评审结果应用

本次答辩评审将形成答辩评审分数。参加答辩的项目综合分数为通讯评审分数和答辩评审分数之平均;未参加答辩的项目综合分数即为通讯评审分数。

参加答辩,且综合成绩排名前8位的项目,获评一等奖。其余项目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前10项获评二等奖。

四、评审程序

1. 教务部于14:00进行答辩顺序抽签,抽签过程通过线上会议公开。请项目答辩人参会确认,欢迎师生监督。

2. 各项目答辩人应按抽签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每位答辩人进行8分钟以内的自述汇报。自述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4. 评审专家质询,答辩人回答,答辩时间在8分钟以内。

5. 所有项目答辩完毕后,专家组合议并确定答辩评审分数。

五、答辩主要内容

1. 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概述成果内容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2. 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清晰。

3. 成果的创新点: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

4. 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六、材料准备

各项目需准备自述汇报PPT及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总结、佐证材料,需合订一本,并做总目录、盖鲜章(格式参考附件2)。自述汇报PPT建议提前调试。

纸质材料对应的电子版材料须于2024年6月3日(周一)下班前发联系人邮箱。装订后的纸质材料须于6月5日(周三)下班前交教务部(行政楼A208)。汇报PPT在6月6日(周四)上午前发联系人邮箱。


附件:1. 答辩评审项目名单

2. 答辩评审纸质材料指引


教务部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22862022,邮箱:wengyh@dg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