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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核实2023年教学教研成果数据的通知
作者:翁远航  点击数:  日期:2024-05-31

教务202446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校院两级管理改革精神、2023年绩效工资核算工作安排,教务部将开展教职工教学教研成果数据的采集和核实工作。教学教研成果数据将直接应用于2023年绩效评价,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及教学教研成果相关老师高度重视,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和公示,确保教学教研成果数据的准确性。

一、采集成果的时间界点

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二、采集成果的范围

单位署名为东莞理工学院,或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教职工的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成果获奖、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建设、公开发表成果、教师队伍、学生成果获奖、教研教改建设项目8个类型,成果具体内涵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即日起 69

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成果数据

成果第一完成人可以修改已提交数据。

可以查看数据汇总表。

610日至21

二级教学机构整理、审核数据。

二级教学机构对成果数据进行公示(初次公示不少于五天,再公示不少于三天)。

624日下班前

二级教学机构提交数据汇总表、公示说明。

(二)填报、修改成果数据的注意事项

1. 注意填报时间,逾期不可提交。填报指南见附件5.

2. 对于同一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教学教研成果登记表并提交,其他完成人填写无效。

3. 成果第一完成人指成果主持人、论文第一作者、教材本校第一著者、项目负责人或学生成果第一指导教师。其中教材本校第一著者具体指:(1)若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独著),则该教师为本校第一著者;(2)若多位本校教师参编(或合著),则该教师为本校第一著者为排序第一的本校教师。

4. 不可重复提交相同成果的数据,因重复提交造成数据错误等后果,由提交人负责。如因填写错误需修改,可在原提交数据中修改、重新提交。

5. 填报的成果数据自动汇总到在线表格,所有人可以查看、筛选,不可以编辑

(三)数据汇总、审核、公示的注意事项

1. 由于可能需进行二次公示,请二级教学机构注意时间安排。

2. 二级教学机构相关人员在610后,下载数据审核表并筛选所属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指南见附件5

3. 审核要点有:

1)真实性:成果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教学教研成果类别清单》的要求。其中,证书应为有主办单位盖章的证书扫描件;相关正式发文应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红头文件及附件,或者提供官网截图、附件及对应的链接地址。

2)准确性:成果的类型、类别和级别正确。成果的时间须在规定时间界点内(时间以证书日期、正式发文日期、论文见刊日期、教材出版版次时间为准)。

3)一致性:填报的成果信息必须与证明一致。

以上三点不符合的,不予公示,不可提交教务部。

4. 二级教学机构对所属部门的教学教研成果信息进行公示,初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若公示发现信息有误的,须核实修正后,再次公示3日。

(四)二级教学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624日下班前,各二级教学机构将数据汇总表(可编辑Excel表格及盖章扫描件)、公示说明(盖章扫描件)发送至wengyh@dgut.edu.cn。数据汇总表、公示说明的盖章原件于一周内交至行政楼1A208翁老师处。


附件:1. 教学教研成果类别清单

2. 教研论文、出版教材分级标准

3. 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4. 东莞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论文分级标准

5. 教学教研成果数据填报及审核指南

6. 数据汇总表模板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4531日  


(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22862022


有关链接及二维码:

1. 教学教研成果登记表(2023):https://f.wps.cn/g/gnbY0nf3/


2. 2023教学教研成果数据汇总表:https://kdocs.cn/l/cqVBYfAoE7z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