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2024〕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3〕76号)的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专家评审,同意立项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械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等76个项目(详见附件1)。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妥《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预算申请表》(附件2);课程类项目负责人再填《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建设任务书》(附件3);有视频录制需求的课程类项目负责人需填《MOOC课程制作需求书》(附件4);附件2和附件4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审核并存档。附件3要求一式两份,一份提交项目所在学院,一份提交教务部。
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根据研究周期,按照研究计划,积极开展质量工程项目的研究与实践,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材料填写及提交要求:
1、项目负责人材料填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填写附件2;课程类项目需再填写附件3;课程类项目中有视频录制要求的需填写附件4。
2、纸质版: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提交至项目所在学院。另:附件3以二级组织机构为单位,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前交至教务部教研科(1A208)。
3、电子版:附件3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命名,以学院为单位,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施旸OA邮箱。联系电话:22861518。
教务部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