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33号
校内各二级教学机构: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构建一流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途径,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莞工教〔2023〕58号,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教学机构根据《实施方案》(附件1),认真对照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研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课堂教学改革细则(模板见附件2),并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至施旸老师OA邮箱;纸质版本同时交至行政楼教务部1A208。
二、教务部将根据各二级教学机构改革细则制定工作台账,并列入期中教学检查重点。
三、各二级教学机构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成效将纳入二级教学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指数(ETQI)和课程教学质量系数(CQI)。
四、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的成效将作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评优奖励、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五、拟定3年内选立100个左右的“优质课堂”。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2. XX学院课堂教学改革细则(模板)
教务部
2023年5月8日
(工作联系人:施旸 联系电话:2286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