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32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各专业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认证标准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专业应根据《关于修订202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文件要求,做好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新增专业应调动全体专业老师积极参与,充分征求相关企业、行业专家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做好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只使用青果教学管理系统,由青果公司统一培训。现定于5月11日下午14:00,在6E306进行现场培训,根据院系情况需要,每个专业可安排1-3人参加培训。
2.2023年5月12日—5月31日,各学院按要求完成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定稿、审核等工作。由于排课需要,请各专业在5月22日前在青果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的课程录入工作。
3.2023年6月1日-6月15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在青果系统及人才培养方案系统的录入工作。
4.教务处对人才培养进行形式审核,并提交教指委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4.附件4为系统新操作教程,专业负责人可提前学习,有疑问可到现场咨询青果公司工程师。
三、其他说明
1. 2023级的公共课程安排相对2022级作了小部分的调整、优化,请注意红色文字调整的部分。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2023级公共课程安排(附件2)进行核实和更换。
2. 2023年新增招生的专业需要提交(附件3)修订报告,其他专业如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幅度不大,无须再提交修订报告。
3.完成的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在青果系统导出最终的版本,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系统导出的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发到施旸OA办公邮箱。新增专业还需提交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修订报告(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本交至行政楼教务部1A208处。
(工作联系人:施老师 工作联系电话:22861518)
教务部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