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二级组织机构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等工作,共有7个项目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现将答辩评审环节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审时间: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二、评审地点:行政楼1A207
三、流程:
1、每位申报人按申报书要求进行10分钟以内的陈述。
2、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回答。
3、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
4、申报人全部答辩完毕后,专家组进行评审合议。
四、答辩顺序抽签。各项目选派一位代表于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分到行政楼1A207会议室进行答辩顺序抽签。
五、答辩顺序时间安排(具体答辩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答辩顺序 |
答辩时间 |
1 |
2:30-2:50 |
2 |
2:50-3:10 |
3 |
3:10-3:30 |
4 |
3:30-3:50 |
5 |
3:50-4:10 |
6 |
4:10-4:30 |
7 |
4:30-4:50 |
六、其他说明
一、4月27日(星期二)前按要求完成成果奖申报材料的修改工作,并重新提交到学校质量工程系统。
二、申报人准备陈述的PPT及6份纸质成果申报书与佐证材料编成一册的材料。答辩时间须严格控制。PPT和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4月28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黄旭其处(行政楼1A208)。
联系人:黄旭其 联系电话:22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