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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2021年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曾宪群  点击数:  日期:2021-04-21

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新增入选2020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工作和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

1.按照一流专业建设条件,完善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力争三年后通过专业认证,获得国家(省)级一流专业认定。

2.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色,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和建设水平。

3.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建设一批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专业改革创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质量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做好2021年申报准备工作

1.工作要求

1)各二级教学机构均应自查所属专业情况,积极组织申报。

2)认真研读申报条件和推荐标准,严格按条件和标准挖掘、组织申报材料。推荐标准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

3)积极联络校内外专业同行、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寻求申报材料的打磨指导。

2.申报条件

A.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申报专业应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B.拔高条件

具体要求以国家、省厅2021年申报条件文件为准。以2020年省厅文件为例,要求申报专业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已经通过省级验收或有省级冲补强学科支撑。

对满足以上条件,且获得国内外权威认知组织认证、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则优先推荐。

三、具体工作安排

1.430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应成立一流专业建设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并报教务处联系人OA邮箱备案。工作小组包括工作领导组、专业建设组、材料准备组等,且需具体明确任务分工。工作领导组要求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任执行组长,其他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

2.520日前,2020年新增的专业建设点(含由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需根据教育部文件,在前期的建设规划和大讨论的基础上完善三年建设规划,可参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三年建设规划提纲(参考)》(附件2)撰写,提交纸质版(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一份至教务处,同质电子版发联系人OA邮箱,学校按规划进行年度检查。

3.527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应做好一流专业申报的调研和研讨工作,完成申报书的第一稿撰写和支撑材料目录编辑,并提交电子版至联系人OA邮箱。申报书格式和内容参见《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

4.学校拟于20216月初与新增一流专业建设点签订建设责任书,并组织2021年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培训与经验交流,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指导。

各二级教学机构应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吃透文件精神、消化内涵、提炼特色与成效,认真分析2020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工作经验,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全程指导,做好申报的准备与建设工作。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22861518

附件( 点击下载.zip):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4号)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三年建设规划提纲(参考)》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2020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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