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1〕25号
根据《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9号)要求,我校将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评选原则,评审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二、评选范围
已获校级教学名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在立德树人、专业教学、课程思政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教师;
(二)近次连续两次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
但最终未入选的教师;
(三)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正副职,
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近5年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侯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四、 评选流程
1.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老师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向所在二级教学组织机构提出申请,二级教学组织机构审核同意后,按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指南的文件的要求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2.教务处对教学名师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答辩评选,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
4.候选人推荐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5.对审定通过后的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6.候选人推荐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向省厅报送材料。
五、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二级教学组织机构在首页学校名称处盖章并在表内推荐学校教务处(部)对候选人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意见栏目处填写意见签字盖章。申报人将完成签字盖章的推荐表和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PDF版(制作目录,汇总成册)于4月18号前上传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登陆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是:s654321s,登陆过的用户为修改后的密码。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各申报人于4月15日前将完成签字盖章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交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A208)黄旭其处。
2021年省级教学名师推荐附件.zip
1. 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指南
3.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 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联系人:黄旭其 联系电话:22862022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