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103号)的精神,上一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内收到异议,经教务处核实,情况属实,现对新增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止。如对立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来信请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翁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22862022,22861518)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新增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