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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批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曾宪群  点击数:  日期:2021-01-22

 

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国家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建设发展新需求,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聚焦高素质创新型理工科、文科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文理工深入交叉融合,推动工科、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首批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验的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建设,且完整建设周期内在岗的,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已有在研或已结项的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高教改革项目、科研项目、质量工程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之前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时,项目确定为不通过、有延期结题、撤项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以发文日期算起,暂缓2年申报立项。

2.项目管理:项目一般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3.建设周期:同类项目建设周期应当相同,建设周期在2年以上(含)的项目均应在接受中期检查后确定拨付中期建设经费;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评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4.创新与融合:项目应突出交叉融合、特色创新,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产出的应用与推广。

5.项目验收:建设周期届满时,将严格根据项目申报表中的建设目标、申报指南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数量及建设周期

2020年拟共立项20项,其中新工科项目10项、新文科项目10项,具体项目类型及建设周期情况见下表。

                  表:拟立项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对应指南编号

拟资助金额(万元)

建设周期(年)

预立项总数(各指南类别不超2项)

1

新工科

1.1

5

2

10

1.2

5

1.3

10

1.4

10

1.5

5

2

新文科

2.1

5

2

10

2.2

10

2.3

5

2.4

10

2.5

5

2.6

5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项目实行网上填报与纸质推荐同时进行,项目申报书在附件中下载。

1.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凭办公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s654321s)登录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于202131日前按要求上传PDF格式的《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申报书》(附件1)(封面、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 纸质推荐:202135日前单位集中提交签署推荐意见的《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报送单位为文件名称)发送至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确定立项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各教学机构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结合东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选题并开展研究与实践,注重项目质量,力争创新新模式、引入新内容、服务新业态,取得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选题请参考《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2.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应以实际建设预期为准,不得超过指导经费额度的上限。项目管理参照《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莞工教〔201486号)执行,经费使用参照教务处《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莞工教〔201532号)规定执行。

3.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停止下拨余额,且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及以上项目。

4.项目实施一年后,阶段性检查优秀的,优先支持列入下一轮省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计划。两年或三年后验收为优秀的,优先支持培育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曾老师  22861518;电子邮箱:zengxq@dgut.edu.cn

 

附件( 点击下载.rar):

1.《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申报书》

2.《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申报汇总表》

3.《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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