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9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 要求申报本科新专业,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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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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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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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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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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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进行初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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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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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有意向申报的专业名称及相关信息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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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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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论证的结果,组织填报相关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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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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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年7月1日前将有关申报表格及资料电子版(附件3、4或附件3、5)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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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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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查、教指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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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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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组织教指委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学校申报专业,并出具论证意见。(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负责人需进行8分钟左右的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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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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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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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教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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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研科(1A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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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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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报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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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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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示、报文,系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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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各类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04整理)为准(附件2)。
2.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及Excel表格(附件3)。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
3.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即第4大点),按照学校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电子邮箱: 22265071@qq.com;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点击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 《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04整理)
3. 2019年申报用excel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