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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8-22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附件1)精神(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现就我校2018年度省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省通知附件1)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总体比例须不低于70%。

二、推荐立项条件

推荐项目不要求一定是校级立项项目,但必须得到学校充分的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且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项目负责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2.负责人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5日前将项目材料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2)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至22265071@qq.com,并将申报书pdf版本于9月15日晚上12点前上传到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登录帐号是工号,初始密码是:123456,登录过的即为修改后的密码,如无法登录,可留言咨询网站客服(点击网页右下方“耳机”图标)。填报系统统一在9月15日晚上12点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与专家论证。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于9月25日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择优推荐15项。

3.学校公示、审定、上报。10月1日前完成学校公示、审定、公文上报。

4.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10月1日—10月10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含佐证材料)。具体材料按网上填报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宜

1.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及建设周期等情况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表:项目资助标准及建设周期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周期(年)

资助总金额度(万元)

备注

1

综合类

3

10

2

一般类

2

5

资助不少于11项

2.各项目组成员申报时可参阅《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省教改项目立项情况和实施成效将作为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立足实际。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合本科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根据教改项目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和问题,科学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3. 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