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2018年建设到期的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附件1)。上一年度已通过省项目验收的项目无需进行校级验收。
二、验收内容
《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登陆教务处教研系统/jyk,通过网上填报材料、成果,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鉴定等形式进行。
2.课程群项目还将组织专家重点查看课程视频、资源建设及应用等情况后,确定验收结果。
四、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
2.立项申请书
3.结题报告(附件3)
4.成果佐证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按装订顺序以附件(PDF格式,单个少于30M)形式上传至教务处教研系统。并提交同质的纸质材料至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1份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详见附件4(材料封面加盖二级组织机构公章、验收登记表内提供签字意见并加盖公章)。
成果佐证材料扫描复印要求:
(1)教研论文类: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2)教材(讲义)类:教材(讲义)封面及参编人员说明页面、目录、正文3-5页;
(3)证书:封面及内容;
(4)其他能够说明项目实践效果的材料。
五、时间安排
1.网站于6月20日——7月20日开放,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并在该时间段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审核汇总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9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送到教务处教研科(1A207室)。
3.学校组织专家于7月20日——9月5日时期内完成网络评审工作。
六、其他
1.不在结题清单中的项目,需提前结题的可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2015年之前立项的和上一年度已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如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撤销该项目,且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附件5),经同意后可延缓结题,按要求延期只能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曾老师,系统填报咨询:郑老师。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
点击下载):
1.2018年需结题的项目清单;
2.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及要求;
4.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
5.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