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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项目建设进度抽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4-20

为进一步了解各级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情况,加强责任学院对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和保证项目的研究水平及效益,教务处决定对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进行抽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地点及时间安排

抽查地点为各学院办公室,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学院

时间

备注

1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14:30-15:10

第一组(7项)

联系人:曾老师

短号:642776

2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

15:10-15:50

3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

16:00-16:40

4

机械工程学院

14:30-15:20

第二组(7项)

联系人:黄老师

短号:769842

5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15:20-16:00

6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16:10-16:40

7

文学与传媒学院

14:30-15:10

第三组(7项)

联系人:李老师

短号:680066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20-16:00

9

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10-16:40

二、抽查的范围

在2018年4月已完成学院中期检查的97个项目中,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年底需结题的省级项目,具体抽查项目详见附件1。

三、抽查的内容

1.学院在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的组织与实施情况。

2.各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抽查的要求

由教务处选取专家组成抽查工作组。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入学院对项目中期检查的工作进行了解和评价。

1.各学院由专人介绍本单位的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抽查工作组按抽查工作要求,检查被抽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并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抽查记录评价表》(附件2)。

3.抽查结束后,工作组汇总形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抽查报告。

4.向各学院和课题负责人反馈抽查情况。

五、抽查结果的应用

1、项目中期检查抽查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和分配的参考依据。

2、中期检查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再拨付该项目下一轮经费。

3、中期检查抽查结果与学院提交的检查结论不一致的,将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的各级各类项目的立项数额。

附件(点击下载):

1.抽查项目一览表

2.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抽查记录评价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