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审核评估反馈的整改意见和日常教学工作情况,现将期中教学检查事项安排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七周~第八周(4月16日~4月27日)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院系领导、青年教师听课情况,落实青年教师听课、院系培养环节。
2、课程教学大纲的撰写、上网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立项在建课程群建设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涉及课程,了解课程教学改革理念的贯彻实施情况。
3、对上学期审核评估中专家反馈的意见进行跟踪整改。
4、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沟通交流教学信息,征集师生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情况总结和反馈
第八周周五(4月27日)前各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材料(附件1)交教研科李惠萍。
附件1: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