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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12-27

各部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工作,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2016年省立项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项目范围

我校2016年在广东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1.开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各部门须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开题,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专家组应由项目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程序应包括项目内容介绍、专家质询、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基本环节。各项目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优化项目研究建设方案,提高项目研究建设质量。

3.开题时,需组织项目组所有成员或部门所有成员出席,以扩大项目研究的动员、推进效果。开题具体时间报教务处,并邀请教务处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列席开题会议。

4.开题完成后,需将《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见附件2)自行存档,并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存档。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月3日前报备开题的工作安排,并于1月12日前完成开题的所有工作,并将 “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研科,以上同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2265071@qq.com,联系人:曾宪群,电话:22861528。

附件(点击下载):

1、东莞理工学院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一览表

2、《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