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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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教学大纲”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1-05

校内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我校实施课程教学大纲网上公布制度以来,在方便学生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加教学过程师生互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护教师个人信息免于泄露,从下学期开始,对课程教学大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与任课教师基本信息”部分,不再填写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与“电子信箱”,改由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公布。

二、教师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文档”时,请转换为PDF格式,以确保文档在网上不能被他人修改。

三、课程教学大纲提交、上网程序与要求:

1、第1周,教师提交《课程教学大纲》PDF文档(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pdf;

2、第2—3周,专业负责人、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3、第4-5周,教学秘书上传到院系网站。

教务处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