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检查时间
第9周—第12周(4月14日—5月10日)
二、 检查内容与要求:
1、日常教学情况
通过听课、查阅课程教学大纲、抽查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上学期试卷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和课程教学进度情况。重点是青年教师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单位排名靠后的教师。
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交实验办。同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师生,督促他们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3、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教师对《东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评价规定》(讨论稿)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其它
1、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分类处理。属于本单位内部的问题,在单位内进行协调、沟通和解决;不属于本单位管理范畴的,或单位内部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在总结报告中向学校反映。
2、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10日前交教研科。
期中教学检查附件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