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3〕10号
关于确认新系统成绩及学籍信息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班级:
新教务管理系统在全校师生的支持与协助下,学籍报到注册、排课、选课、统考报名、重修报名、成绩及学业统计等各项业务功能均已顺利运行。现将新系统的数据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成绩信息步骤
1、 登录新系统在“学生成绩”栏目中分学期检索“查看成绩认定记录”。
登录旧系统打开“学生个人全部成绩查阅”栏目。
1)确认“原始成绩”是否包括旧系统中所有成绩,并且分数一致。
2)如“原始成绩”有错漏,则可凭旧系统中成绩信息直接申请补登或更正。
2、成绩正确,但需办理成绩学分认定手续。
1) 转专业同学可申请将原有专业基础或专业理论课成绩学分(最高为4学分、2009级学生除外)转为公共任选课程成绩学分,其他原专业课程成绩需同时申请办理取消。另《管理学原理》与《管理学概论》、《计算机文化基础》与《计算机概论》、《信息资源检索》与《知识产权与文献检索》可相互直接认定,《高等数学(工科)》转为《高等数学(文学)》或《文科数学》可单向直接认定。
2)因课程计划变化、退出卓越班或在英语实验班、汉语言文学实验班额外修读的课程而无法直接认定的课程成绩,请根据原授课教师的建议提出认定申请,例如《工程制图》与《工程图学》、《视听说、读写译》与《大学英语》或《高等代数与几何》与《高等数学》等,由教务处与院系以教学内容范围接近为原则进行协商后处理。
3、港澳学生可申请免修思政部开设的相关课程,成绩按60分或及格登记。
4、为进一步规范重修管理,新系统中课程成绩均以本班第一次集体修读的课程代码为准。如A代码课程不及格,后经重修同类B代码课程并通过。学生需申请将B代码课程成绩认定到A代码课程。另重修不及级的课程成绩,如果其代码与原课程不相同,需申请取消。
如学生未能及时申请取消相关课程成绩,将会对重修报名选课带来不便,同时令平均学分积点低于实际,不能有效反映学生真实的学业情况。
二、确认学籍信息步骤
1、 登录新系统在“学生学籍”栏目中检索“学籍档案”。检查系统中人个信息是否与实际最新个人信息相符,违纪处分登记是否正确。
在“增改基本信息”栏目中,按本人实际有效信息更新各项内容,其中电子邮件及联系电话将作为网上申请核对依据,请同学务必认真填报。
2、在“学籍异动”栏目中查看“异动信息”,检查本人历次异动登记信息(休学、复学、转专业及留级等)是否完整。
3、如发现信息与实际不符,必须登记补充或更正,完善学生档案材料。
三、申请流程
1、上述各项申请均实行网上登记,请按附件格式填写后复制作为邮件正文,于3月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我处教务助理电子邮箱(jwta@qq.com),邮件标题格式请按“成绩学籍确认+学号姓名”格式。
2、为保证邮件系统的兼容性,建议使用QQ邮箱进行登记及申请。
3、如有疑问可以发送咨询内容到教务助理电子邮箱(jwta@qq.com)。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申请认定课程成绩(例)
学号 姓名 班级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序号
| 修读学年学期
| 课程代码
| 原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成绩
| 课程代码
| 认定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处理
| 备注
|
1
| 2011-2012-1
| A
| 管理学原理
| 必修公共
| 2
| 80平
| C
| 管理学概论
| 必修专业
| 2.5
| 认定
| 补修
|
2
| 2011-2012-2
| D
| 工程制图
| 必修专业
| 2
| 75
| F
| 工程图学
| 任选专业
| 3
| 认定
| 转专业
|
3
| 2011-2012-1
| G
| 化学实验
| 必修基础
| 3
| 74
|
|
|
|
| 取消
| 留级
|
4
| 2011-2012-2
| X
| 高等数学
| 必修专业
| 2
| 60
|
|
|
|
| 取消
| 重修不及格,代码与原课程不符
|
5
| 2010-2012-2
| S
| 高级代数
| 必修专业
| 4
| 70
| O
| 高等数学
| 必修公共
| 6
| 认定
| 转专业
|
2011-2012-1
| W
| 微积分
| 必修专业
| 5
| 80
|
申请补充学籍异动(例)
学号 姓名 班级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学籍异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学籍异动情况: (休学、复学、转专业、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