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始核算2012-201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请各教学单位参照《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莞工教【2012】39号) 、《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建设与服务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莞工教【2011】116号)等文件,核算2012-2013学年本部门管理的所有教学任务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与服务工作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表填写要求
1、各教学部门核算2012-2013学年度教学工作量是指本部门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以及外单位承担本部门教学任务的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
2、本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分三个工作表上报,详见附件1、2、3。
3、附件1是教师教学建设与服务工作量明细表。
4、附件2是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明细表。
5、附件3是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即将附件1的内容添加到附件2中生成每位教师的年度教学总工作量。但每个教师的教学建设与服务工作量只将其汇总数作为一条记录添加。
6、为便于全校数据汇总,附件1、2、3中的教师姓名、部门、编制(在编或聘用)等各栏目不要修改、增加或移动。
7、表格中各行间不要插入空白行;单元格不要合并,不属于本单位核算的教师名单请删除。
8、表格中的各项计算一律使用EXCEL的公式计算。
二、工作进程安排
1、5月5日——6月5日 各教学单位核算工作量
2、6月6日——6月16日 工作量计算结果在各教学单位内公示
3、6月17日——6月27日 各教学单位将教师核对后的表格发电子文档到教务处
联系人:梁红 联系电话:22862022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
附件1、2012-2013学年教师教学建设与服务工作量明细表
附件2、2012-2013学年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明细表
附件3、2012-201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