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2023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已启动。请各开课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核算后需向所有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请在2023年11月20日前打印附表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务部李老师。
具体核算表格及附件请在工作群下载。
教务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