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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教师的通知
作者:吴秋诗  点击数:  日期:2024-12-27



各二级教学机构:

人工智能技术正在重塑高等教育形态,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对熟悉人工智能赋能、掌握人工智能技术、具有正确人工智能伦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需求。为紧跟高教改革趋势,我校将根据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需要,建设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涉及4-6学分)。现面向全校发出遴选通知,拟组建一支90人以上的教师团队。具体通知如下:

一、虚拟教研室功能

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承担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等建设任务。教学团队由各二级教学机构一线教师和人工智能专业教师组成,开展集体备课、集体教研。以下是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及交叉类课程的简介:

(一)人工智能导引课程(2学分)

结合不同专业类人才培养需求,本课程面向不同专业类、不同编程水平学生开设多层次人工智能系列通识课,具体有《人工智能导引(A)》、《人工智能导引(B)》、《人工智能导引(C)》。其中:

《人工智能导引(A)》主要面向理工类(除计算机类外)的学生;

《人工智能导引(B)》主要面向社科、管理类学生;

《人工智能导引(C)》主要面向人文艺术类学生。

(二)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1学分)

每个专业开设1门人工智能与该专业交叉融合的通识课程,强化学生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认知。

二、虚拟教研室组织结构

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主任:殷建平教授

人工智能导引课程和交叉类课程负责人:(本次遴选)

人工智能通识课程任课教师:(本次遴选)

本次面向全校遴选人工智能导引课程、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详见下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负责人名额

任课教师名额

1

人工智能导引(A)

2

21

2

人工智能导引(B)

2

10

3

人工智能导引(C)

2

2

4

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

2

58

表1:遴选以上课程的负责人与任课教师

三、教研室工作保障

学校在政策、设备、经费方面保障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的工作。

(一)学校将对本教研室的教学教研工作进行专项政策保障。包括组建专家组为课程建设、资源开发和教学实施提供支持政策咨询和路径指导,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相关培训、讲座、研讨、工作坊、教学竞赛,以提升团队教师教学技能,强化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质量提升,及其成果在评优、评先、评奖、职称、晋升中的应用。

(二)学校继续投入,建设人工智能硬件设备及教学科研平台,做好本教研室各项工作的基础条件支持。

(三)学校设立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专项建设经费,为本教研室工作有序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四)担任人工智能课程负责人,在职称评审时等同于学校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中的课程组长。

(五)《人工智能导引(A)》、《人工智能导引(B)》、《人工智能导引(C)》、《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在2年建设期内,课程教学工作量按《东莞理工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莞工教〔2012〕39号)计算,若课程调节系数×学生人数调节系数低于1.5,则按1.5计算;若课程调节系数×学生人数调节系数高于或等于1.5,则按原来系数计算。

四、教师遴选安排

遴选的基本要求有:

1. 对学习前沿人工智能知识,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改进课堂教学效果及推动教学改革有较强意愿。

2. 能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相关培训和讲座。

3. 能够按要求参加集中备课、集中教研活动。

4. 接受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或教务部)的工作安排和必要调整。

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1. 每个专业须有至少1位专业教师报名,确保人工智能导引课程、人工智能交叉类课程的正常建设。

2. 报名教师须选择其中1门或至多3门课程。

4.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报名本次遴选,于1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教务部吴秋诗OA邮箱。

5. 鼓励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人工智能与计算思维课程群(虚拟)教研室。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

吴老师,联系电话:22861632

翁老师,联系电话:22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