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学校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有序完成,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和防疫要求,现就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开学教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按照学校安排,本学期本科教学从2022年8月29日开始上课,共20周。
二、做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一)做好课堂教学准备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定于8月29日开始开展网络线上教学,结束时间学校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为确保本科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授课时间严格按照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时间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变更时间的,请向开课单位报批、教务处备案,完成手续后方可通知学生可实施。特别提醒:9月2日(星期五)学生返校当天线上课程暂停,相关课程调整到9月3日(星期六)。请各开课单位在8月27日下午五点前填妥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登记表》,报送教务处黄建钊oa邮箱。
(二)掌握师生返校情况。二级教学机构在师生返校后,及时统计学生注册及本学期任课教师报到情况。如本学期教学任务未能如期开出,由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填妥附件2《2022年秋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报教务处陈月英,按相关程序处理。
(三)核查师生上课课表。二级教学机构教务相关负责人须通知师生在8月27日中午12点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课表,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跟开学第一天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联系和确认。
(四)统计上学期成绩提交情况。二级教学机构须在9月8日前汇总秋季学期的成绩单提交情况。届时未能提交成绩的课程需要作缘由详细说明,并注明计划完成时间,填妥附件3《2022年春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联系人:何佩雯。
(五)落实学籍异动通知。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所在班级有异动的,根据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通知,联系异动后所在班级班委,确认落实第一周线上教学安排,及时跟班学习;返校一周内,到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到异动后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正式报到,到其教务员处核对课表,做好成绩认定工作。
(六)做好补修课程程序指引。需要补修课程的,学生在开学后第2-3周内携带“补修证”按流程办理补修课程的登记手续,学生所在单位将相关信息更新至教务系统,因防控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可通过委托书由其他人员代办。
(七)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2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及签名(可用电子章)的教学大纲(PDF格式)上传至各二级教学机构网站。上传时应按授课专业进行分类,统一放置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联系人:马妮。
(八)做好公选课选课安排。本学期全校公选课的选课时间预计开学第一周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做好线上教学的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任课教师准备至少4周的线上教学资源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
(十)做好未能返校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各二级教学机构在学生返校后做好学生未能返校上课的数据统计,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教学机构和专任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特色设计线上辅导方案。任课教师在教室进行线下课堂教学的同时,可将授课过程进行音频或视频同步线上直播。充分发挥朋辈互助和技术手段的优势,将课堂课件、录播内容等教学资源分享给学生。对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课程教学(学习)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的教师和学生,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予以帮助和解决。
三、做好理论教学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教授上课制度。二级教学机构于9月1日前提交本学期为本机构授课的教授授课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任课的课程大纲电子版)报教务处。因公务及个人原因在本学期(年)未能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须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规定》的相关程序,提交相关说明报教务处备案,联系人:李惠萍。
(二)线上教学期间,按常规作息时间表上课(欢迎访问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作息时间表页面 (dgut.edu.cn))。恢复线下授课后,实施错峰上课方式。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教学楼错峰上课方式:松山湖校区7号教学楼第3、4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0:45-12:20,其他教学楼上课时间不变;莞城校区第1、2、3号教学楼和图书信息大楼的教室第3、4节课上课时间调整为10:35-12:10,其他教室上课时间不变。
四、做好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一)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教学实践环节。统一部署本学期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合理调整实践时间、地点与内容、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适当增加实验批次和虚拟仿真实验,尽量做到错峰安排。加强实验课堂教学管理,落实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台账制度,引导学生按时间安排进行实验,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延长实验操作时间的,需及时做好登记,确保台账资料完整准确。
(二)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环节。整个学期都为实践环节的专业,在能解决校外住宿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分散实践;如需进行集中实践的,制定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期中间部分时间的实习实践环节,需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再作具体安排。
(三)对于未能及时返校的实习实训课程任课教师,课程采取顺延的方式,具体方案报送教务处李伟元。实验课可采取替换符合资格的任课教师的方式如期开展。
五、落实教学防控要求
(一)线下课堂教学期间,应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学生日常上课须备好一定数量的口罩,师生需佩戴口罩进教室,师生近距离交谈时应佩戴口罩,教室注意加强通风换气。课堂上,任课教师应加强考勤并做好登记,确保每次课的上课名单有可追溯的记录。
(二)实践教学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各二级教学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机制,按照当地政府机构和学校防疫要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
(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如遇学生发热等突发情况,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室内提供的疫情防控应急电话,直接联系防控办,防控办接警后,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教师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因身体情况无法到校上课的,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做好调停课处理。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登记表.xls
2-2022年秋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xlsx
3-2022年春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xlsx
4-2022年秋季学期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上课统计表.xlsx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