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全体师生:
为确保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良好的教风学风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工作,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开学教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及作息安排
按照学校安排,本学期本科教学从2024年3月4日正式开课,共20周。本学期作息时间请查看教务部主页作息时间表(https://jwdy.dgut.edu.cn/zxsj/)。
二、做好开学及迎评促建动员工作
(一)组织好开学动员。各二级教学机构应认真组织和动员任课教师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工作,积极引领全体师生员工提高认识,聚焦课堂教学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交流,共同打造优良的教风学风,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评估。
(二)准备好相关资料档案。请各二级教学机构在开学后尽快整理完善近一个学年以来开展系部、专业及课程相关教学研讨、集体备课、交流调研、教学档案检查整改等活动记录资料,保留好相关痕迹并备案,为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三)继续做好自评整改工作。结合上学期学校组织开展的本科教学自我诊断工作专家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整改完善相关教学组织管理方式及教学档案资料、数据信息统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学校评估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一)上好开学第一课。请任课教师认真学习领会2024年广东省及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所授课程和学生专业特点,有效融入课程思政,上好开学第一课。
(二)做好课堂教学准备工作。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前一周做好大纲、课件、教案等准备工作,积极参与集体备课。
(三)掌握师生返校情况。二级教学机构在师生返校后,及时统计学生注册及本学期任课教师报到情况。如本学期教学任务未能如期开出,由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填妥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于3月4日前报教务部按相关程序处理。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2861632。
(四)核查师生上课课表。二级教学机构教务相关负责人须通知师生在3月2日中午12点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课表,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同第一周第一天授课的教师联系确认授课任务。
(五)统计上学期成绩提交情况。各开课单位须在3月8日前汇总春季学期的成绩单提交情况。届时未能提交成绩的课程需要作缘由详细说明,并注明计划完成时间,填妥《2023年秋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附件2),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部。联系人:何老师,电话22861098。
(六)做好上学期教学档案规范归档。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莞工〔2020〕100 号)文件要求,3月15日前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七)学籍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1.学籍异动。学生按相关时间点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异动后,凭《东莞理工学院异动学生通知单》于一周内到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教务员处做好课表调整、学分认定工作。
2.妥善处理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学业进度。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一学年(可理解为连续两个学期)累计不及格学分达25学分,可强制留级。二级教学机构从学生培养质量为出发点,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和学生先修课程修读情况,做出是否需要留级重读的决定,并将通过党政联席会同意的决议报与教务部审议通过后执行。(学校教务部学籍业务联系人:赖老师,电话22861099)。
3.做好学生学业情况统计和预警。联动学工、班主任做好每位学生的通知工作,特别是应届毕业生,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学业进展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对照,对于未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课程、学分等情况,应于开学两周内做好修读方案,以免影响毕业审核。(教务部学历业务联系人:余老师,电话22861099)。
(八)做好补修课程程序指引。需要补修课程的,学生在开学后第1-3周内携带“补修证”按流程办理补修课程的登记手续,学生所在单位将相关信息更新至教务系统。
(九)做好课程教学大纲撰写及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3月10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及签名(可用电子章)的教学大纲(PDF格式)上传至各二级教学机构网站。其中,面授公选课(包括混合式公选课)教学大纲由通识模块组长审核签字后上传至二级教学机构网站和通识教育中心网站。上传时应按授课专业进行分类,统一放置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联系人:施老师,电话:22861518。
(十)做好公选课(含面授公选课、混合公选课)选课安排。本学期全校公选课的选课时间预计开学第一周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做好理论及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教授上课制度。各开课单位于3月12日前提交本学期为本机构授课的教授授课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任课的课程大纲电子版)报教务部。因公务及个人原因在本学年(2023-2024学年)未能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须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规定》(莞工〔2022〕55 号)的相关程序,提交相关说明报教务部备案,联系人:黄老师,电话:22861260。
(二)扎实推进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二级学院依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及时间进度要求,积极跟进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当前的开展进度,检查毕业设计管理平台中学生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等审核完成情况,对进展滞后的专业或指导教师及时予以提醒整改,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要求。
(三)有序开展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教学实践。各实验教学机构应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完成实验室环境检查、教学任务安排、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同时应加强实验课堂教学管理,落实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台账制度。
(四)做好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组织。各二级教学机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优化实习实训工作方案,保证实习实训时长,按时有序保质地完成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五、其他工作安排
(一)请图书馆教材室做好教材的发放工作。
(二)请总务后勤部做好课室桌椅板凳等设备检查工作,根据作息时间表校对好上课铃声,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
(三)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教室多媒体设备和网络的调试工作,以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东莞理工学院第十一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已于上学期期末启动,请各二级机构做好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具体详见https://jwc.dgut.edu.cn/info/1013/8945.htm。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xlsx
2-2023年秋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xlsx
3-2024年春季学期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