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学校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有序完成,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的相关安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就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开学教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按照学校安排,本学期本科教学从2023年2月20日开学,共20周。
二、做好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一)做好考试、教学准备工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返校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定于2月20日开学。第一周、第三周是上学期未考试课程的考试周,请同学们根据考试安排积极做好课程复习,老师可采取答疑等方式予以学生学业上的帮扶。第二周为上课周,根据课表上课。
(二)掌握师生返校情况。二级教学机构在师生返校后,及时统计学生注册及本学期任课教师报到情况。如本学期教学任务未能如期开出,由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填妥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报教务处陈月英,按相关程序处理。
(三)核查师生上课课表。二级教学机构教务相关负责人须通知师生在2月24日中午12点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课表,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跟第二周第一天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联系和确认。
(四)统计上学期成绩提交情况。由于第四周开展本学期专业选修课的正选,请第一、三周考试的专业选修课程于3月15日前完成试卷的批阅及系统登录成绩。二级教学机构须在3月17日前汇总秋季学期的成绩单提交情况。届时未能提交成绩的课程需要作缘由详细说明,并注明计划完成时间,填妥《2022年秋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附件2),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联系人:何佩雯。
(五)落实学籍异动通知。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所在班级有异动的,返校当天,到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到异动后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正式报到,到其教务员处核对课表,做好成绩认定工作。
(六)做好补修课程程序指引。需要补修课程的,学生在开学后第4-5周内携带“补修证”按流程办理补修课程的登记手续,学生所在单位将相关信息更新至教务系统,因防控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可通过委托书由其他人员代办。
(七)做好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撰写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2月26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及签名(可用电子章)的教学大纲(PDF格式)上传至各二级教学机构网站。其中,面授公选课(包括混合式公选课)教学大纲由通识模块组长审核签字后上传至二级教学机构网站和通识教育中心网站。上传时应按授课专业进行分类,统一放置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联系人:施旸。
(八)做好公选课(含面授公选课、网络公选课)选课安排。本学期全校公选课的选课时间预计开学第一周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做好线上教学的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任课教师准备至少4周的线上教学资源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
(十)做好未能返校学生的学习辅导工作。各二级教学机构在学生返校后做好学生未能返校上课的数据统计,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教学机构和专任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特色设计线上辅导方案。任课教师在教室进行线下课堂教学的同时,可将授课过程进行音频或视频同步线上直播。充分发挥朋辈互助和技术手段的优势,将课堂课件、录播内容等教学资源分享给学生。对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课程教学(学习)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的教师和学生,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予以帮助和解决。
三、做好理论教学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教授上课制度。二级教学机构于2月24日前提交本学期为本机构授课的教授授课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任课的课程大纲电子版)报教务处。因公务及个人原因在本学期(年)未能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须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规定》的相关程序,提交相关说明报教务处备案,联系人:李惠萍。
(二)本学期下午实施5节课的作息时间,具体请查看教务处主页作息时间表,(欢迎访问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作息时间表页面 (dgut.edu.cn))。
四、做好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一)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教学实践环节。各实验教学机构应提前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完成实验室环境检查、教学任务安排、实验设备及实验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活动有序开展。适当增加实验分组数,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加强实验课堂教学管理,落实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台账制度。因疫情原因在2022年秋季学期未完成的实践类课程,应尽快完成相关教学内容并及时上传学生成绩。
(二)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环节。各二级教学机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优化实习实训工作方案,保证实习实训时长,按时有序保质地完成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三)对于未能及时返校的实习实训课程任课教师,课程采取顺延的方式,具体方案报送教务处李伟元。实验课可采取替换符合资格的任课教师的方式如期开展。
五、落实教学防控要求
(一)学生日常须备好一定数量的口罩,必要的时候需佩戴口罩。身体不适时,请及时向老师和学院报备。课堂上,任课教师应加强考勤并做好登记,确保每次课的上课名单有可追溯的记录。
(二)实践教学期间,要落实带队教师责任制,一定做好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做好实习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如遇学生发热等突发情况,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室内提供的疫情防控应急电话,直接联系防控办,防控办接警后,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教师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课堂上应做好日常防护等方面教育引导,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因身体情况无法到校上课的,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做好调停课处理。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2日
1-2023年春季学期未能如期开出课程统计表.xlsx
2-2022年秋季学期未按时提交成绩情况说明.xlsx
3-2023年春季学期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上课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