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1名作为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人员。现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公开的评选原则,评审结果公开,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二、评选流程
1、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学校推荐符合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条件的本单位老师不多于1名。各符合条件的老师也可以自荐。
2、 教务处对教学名师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 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经无记名投票确定候选人推荐人员。
4、 对指定候选人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三、材料要求
1、请各位候选人填写附件4《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类)候选人推荐表》,并把推荐表和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于9月9日(星期五)下班前交到教务处黄旭其处,(联系电话:22862022/13728272155)
2、自荐的老师应在推荐表首页手签个人姓名,单位推荐的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上单位公章。
附件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通知附件(推荐表等)
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