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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旭其  点击数:  日期:2021-04-08

 

教务〔202126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附件1)和《东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莞工〔201534 号)(附件2)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范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附件3)的有关要求,推荐参评的项目将从学校2016年以来获得校级教学一等奖及以上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中通过竞争性评选择优推荐。已获得过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除外。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须为2016年以来获得学校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的成果,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

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 年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531日;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

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二、材料提交程序与要求

材料提交的程序与要求采取纸质提交与网上填报同时进行。

符合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附件4)中的有关要求,于416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1.《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附件5)、教学成果总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需提供光盘,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同质材料同时需要项目成果负责人在418日前凭办公账号及密码(初始密码:s654321s)登录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提交。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参评程序

本届推荐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实行限额推荐,具体数目将根据省厅要求确定。

推荐参评安排如下:

1.形式审核。教务处对各申报推荐的项目成果进行形式审核,确定通过形式审核的成果名单。

3.专家评审。评审专家通过评审系统审阅材料后,组织项目成果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现场答辩及评议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拟推荐项目成果名单(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待定)。

4.终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该委员会委托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组的推荐结果进行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拟推荐名单。拟推荐项目成果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拟推荐项目成果公示七日期满无异议后,正式发函向省厅报送。公示期内,全校教职员工可对推荐结果提出异议,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后,提交教务处处理。

四、其他

1.获推荐的成果还需于520日前登录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网站(http://222.16.42.167/jxcg/index.aspx),填报及上传材料。具体登录账号及密码将由教务处提供。

2.其他未尽事宜,以《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附件3)的有关要求为准。

 

 2021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附件.zip

1.《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

2.《东莞理工学院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莞工〔201534 号)

3.《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4.《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5.《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联系人:黄旭其            联系电话:2286202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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