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

首页 > 办事指南 > 教务科 > 正文
未能如期毕业学生注意事项及换证指引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3-07-06

为规范毕业生管理,指导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后申请毕业审核,结合我校毕业工作相关安排,现将未能如期毕业学生(包括未正常注册学生及结业生)的注意事项及换证流程告知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

一、最长学习年限

指的是学生从入学取得学籍至毕业,总年限不得超过专业正常学制的两倍(含休学、留级、结业后返校重修时间等,服役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都需要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需学分,以便顺利毕业。

二、提交毕业审核申请的时间

教务部网站会在每学年的10月4月发布毕业审核通知,学生应根据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毕业审核若获通过,颁发证书日期为每学年的12月6月

三、申请条件

1、存在未缴清费用而未能正常注册情况的学生,缴清费用完成注册后方可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2、因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党团组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不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在上述处分已解除,符合条件后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3、因学分或绩点未达到毕业、学位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申请参加回校考试,符合条件后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四、回校考试安排

1、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教务部网站在每学年的9月3月会发布回校考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开课单位安排,一般在10月4月。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统一和当年应届生一并进行,不单独安排。

五、其他

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时间及流程,以教务部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在离校后,必须密切留意教务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参加回校考试和毕业审核。逾期报名或缴费者一律不受理。

                                              教务部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