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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校区放音室改造工程询价通知书
作者:邓思波  点击数:  日期:2021-11-26

兹有莞城校区放音室改造工程采购,现向社会供应商进行询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莞城校区放音室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拆除、油漆、铺地砖、铝扣天花、补门洞、窗帘、拆门装门,布线等。

3.项目地块及其规模:按清单施工。

4.项目工期:签定合同后15天内完成施工。

5. 质量和技术要求: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根据合同要求,提供项目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

1)总价一次包干;

2)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3)项目除变更外,总造价一次包定,结算时不作调整。

二、供应商要求: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装饰装修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的国内企业法人;

2)报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报价的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供应商须递交资料如下(资料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并盖好公司印章):

1)营业证照等材料:

①营业执照证书;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报价表(见附件,签名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声明函;

6)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证照等资料的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公章,所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项目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853.21元,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价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如下:

1.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100%

五、公示时间:

20211126日至20211130日。

六、提交报价日期及地点:

递交资料时间从2021121日至2021123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携带以上有关资料进行递交投标(报名表和报价资料分开、同时上交)。报名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1A205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邓思波 联系电话:0769-22861098

 附件:报价表、工程量清单及各类表格.docx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