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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杨振宁创新班”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白文慧  点击数:  日期:2023-03-17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杨振宁创新班”(以下简称“杨班”)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将科学研究融入人才培养主渠道,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与研究创新能力,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杨振宁创新班”导师制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杨班”导师制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2021杨班在读学生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团队成员,团队成员没有专业、年级、班级限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要求。申报人须在导师指导下选取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应用性或开发性研究课题每人限报1项。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2.预期目标要求。立项前,申报人与导师要在申请表中明确项目的预期目标,至少要达到其中之一:发表高水平论文一篇;申请专利一项;软件著作权一项;获得省级以上的竞赛奖励一项。(注:高水平论文是指SCI、EI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项目经费及划拨计划

根据“杨班”个性化培养工作进展及专项经费下达情况,经专家组评审后最终确定资助项目数量。每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立项的同时划拨项目总经费的30%下发给指导教师,由学生和导师共同使用;后续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划分项目总经费的30%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后,发放总经费的40%。

工作安排

1.2023415日前,申报人填妥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杨振宁创新班”导师制科研项目申请表》,电子版(重命名为年级+姓名+申报表)和纸质版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杨班”办公室;

2.2023425日前“杨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等,并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意见;

3.202351日前“杨班”办公室发布评审结果及立项通知。项目负责人应在导师指导下立即开展研究工作。

其他事项

1.项目立项后需在校期间完成,申报人毕业前须完成结题工作项目研究主题、内容可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毕业设计贯通;

2.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杨班”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经导师签署意见,办公室审核,给出同意与否的结论。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22861632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杨振宁创新班”导师制科研项目申请表.docx

杨振宁创新班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