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全总关于劳动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东莞理工学院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二级学院需制定各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并面向全校评选劳动教育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示范品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二级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制定相关要求
1. 遵循我校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总体原则。以生为本,注重发挥专业特色和产教融合优势,制定具有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劳动实施方案,保障本学院劳动教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2. 明确劳动教育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成立劳动教育工作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与副书记任主要责任人。审定本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情况。劳动教育实施情况列入院长年度述职专项工作内容。
3. 创新劳动教育融入机制。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不同学科专业教育特色,明确每一专业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要求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每门课程4个学时以上),2门以上专业实践或实验课(要求融入劳动教育环节,每门1周学时以上,)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劳动教育学时可不在人才培养方案上体现),要求所明确的课程具有完整的教学设计,包括劳动教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设计和考核方式等。
4. 创设劳动教育特色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院特色,围绕树立崇尚劳动的观念、培养热爱劳动的情怀、确立尊重劳动的态度、提升劳动创造的能力、塑造良好的劳动品质,创设多样化劳动教育特色活动,可以是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工程劳动、学术劳动、劳动宣讲、志愿服务等,将活动与专业活动相结合,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劳动教育特色活动。
5. 做好劳动教育学生考评。明确二级学院负责的劳动教育课程、环节、活动的学习要求,做好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学分标准、时长认定,做好学生劳动总结、劳动成果评价评比,做好本学院学生劳动观念、劳动能力的总结性评价工作。
二、 劳动教育示范品牌的选立
选立类型包括劳动教育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示范教育品牌活动。
(一)选立的类型及数量
学校拟选立劳动教育示范学院2个、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3-5个、劳动教育品牌活动10-12项。选立项目按照校级质量工程教研教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申报限额
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申报劳动教育示范学院1个、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1个、劳动教育品牌活动2个。
(三)选立标准
1.劳动教育示范学院
(1)贯彻国家相关劳动教育的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具体要求,建立院级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构建劳动教育工作机制,将劳动教育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工作考核,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相关评选表彰中突出劳动教育要求。
(2)在专业课程体系、活动体系,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劳动教育元素,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建设。已有一批真实开展的劳动教育课程、活动、团队,有较好的劳动教育育人效果。
(3)学院在示范引领、资源整合、宣传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推动学生参与的专业活动、社会服务等有一定实效和美誉度。
(4)学院在统合学生劳动教育学习方面有体系化设计,且有明确的考评体系设计,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劳动教育学习情况、能力情况的考评和学分认定。
2.劳动教育示范教学团队
(1)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立场鉴定,团队分工明确,不少于3人,专任教师或教辅人员、辅导员均可,但应承担了实质劳动教学任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教学效果优秀,成果突出。鼓励校级以上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劳动教育建设。
(2)团队充分结合专业特色或地方资源开展劳动教育,或深入开展劳动教育课程教改,或深入挖掘专业课中的劳动教育元素,或创新开展体系化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劳动教育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融入生活、服务社会,有一定影响力,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团队须建立劳动教育集体备课和教研制度,探索劳动教育建设新路径。
3.劳动教育示范品牌活动
(1)充分依托二级学院所开展的劳动教育特色活动,活动定位明确,以学生为主体,服务面向清晰,符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劳动能力培养融为一体,活动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明确,充分体现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相结合的特色,形成五育并举的良好局面。
(2)活动参与面广,具备课程牵引、实践平台支撑、项目成果培育等链条式要素,活动应能产出若干的可视化劳动成果;活动在示范引领、宣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建设经费与建设周期
示范学院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15万元。
示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6万元。
示范品牌活动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4万元。
建设经费开支范围主要用于劳动教育耗材、课程建设、教学建设与改革、学生实训与创新活动等。
三、工作安排
1.方案提交:2022年4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经过党政联席会审定的《XX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PDF电子版发送至通识教育中心工作邮箱:1534472952@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松山湖校区行政楼1A205。
2.网上填报:2022年5月6日前,各申报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凭办公账号及密码(第一次使用的老师初始密码:s654321s)登录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按要求上传PDF格式的《东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示范品牌活动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评审立项。2022年5月,经评审确定建设示范学院、示范教学团队、示范品牌活动,开展周期建设。
联系人:刘蒂老师
联系电话:17770097653
工作邮箱:1534472952@qq.com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XX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劳动教育示范学院教学团队品牌活动建设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