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各位老师: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莞工〔2021〕11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遴选第二批通识教育课程单元负责人,配合通识教育课程模块组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条件
(一)遴选名额
本次将在学校7大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下的课程单元,分别遴选课程单元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对应课程模块的课程建设工作。其中每个模块下设5个课程单元,每一课程单元遴选1名,共计35名(详见下表)。
表:课程单元及遴选信息一览表
序号 | 课程模块 | 课程单元 | 遴选名额 |
1 | 道德规范力 | 思政、哲学、道德、 伦理、批判思维 | 5 |
2 | 审美鉴赏力 | 文学、艺术、历史、美学、文化 | 5 |
3 | 协作领导力 | 经济、管理、社会、 法律、地域(区域) | 5 |
4 | 认知理解力 | 工程、技术、 生态、生命、专业拓展 | 5 |
5 | 应用行动力 | 劳动教育、知行、体育、 军事、心理 | 5 |
6 | 高阶创新力 | 科学探索、科技文明、 创新创业、创新思维、设计 | 5 |
7 | 沟通表达力 | 语言、表达、文明、世界、沟通 | 5 |
(二)遴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学校通识教育教学改革事业作奉献。
2. 对通识教育有初步的认知,有意愿探索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熟悉学校通识教育规章制度、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过程。
3. 具有相应课程模块所需的专业学习背景,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近5年主持或参与建设一门以上相关课程。
二、遴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
7月10日前,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填写《通识教育课程单元负责人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内容即可,无模板规定),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部行政楼1A2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刘蒂老师OA邮箱。
(二)审核公示
通识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建设专家小组进行审议,根据相应条件择优遴选候选人,并予公示。
(三)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识教育中心正式发文公布遴选结果,对候选人予以聘任,聘期4年。
三、其他说明
1.认知理解力、高阶创新力课程模块下设的课程单元负责人主要面向理工科专业进行遴选。
2.学校为课程单元负责人提供相关的工作开展保障条件。通识教育中心视年度开展情况,对聘任的课程单元负责人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方式优先进行课程建设资助。
3. 通识教育改革是学校综合改革向纵深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教学机构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2861632)
通识教育课程单元负责人申请表.docx
教务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