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2024]51号
一、 为深入推进通识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通识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凝练通识教育培养总目标为培养学生具有家国情怀、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实践智慧。
二、 以学生为主,突出能力培养,细化通识教育培养目标为道德影响力、审美鉴赏力、协作领导力、认知理解力、应用行动力、高阶创造力、沟通表达力七大核心能力模块。通识课程以人才培养核心能力为依据,设置七大核心课程模块,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通识课程体系。
三、 本办法中的通识课程包括核心限选课和公共选修课。核心限选课是为我校本科生开设的校本特色的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是指为我校所有专业的本科生开设、由学生选择修读的综合素质类通识课程。
四、学生修读要求
(1) 通识课程的课堂管理、考核管理、重修要求等与专业选修课一致,具体参考学校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考试管理规定、课程重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2) 本科生在修读年限内需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3) 核心限选课修读要求
(4) 公共选修课修读要求
年级 | 类别 | 学分要求 | 面授学分要求 | 模块要求 |
2021 |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 8 | 不少于4个学分 | 每一模块选修不超3个学分 |
专升本学生 | 3 | 不少于1个学分 |
2022 |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 8 | 不少于4个学分 |
专升本学生 | 3 | 不少于1个学分 |
2023 |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 6 | 不少于3个学分 | 每一模块选修不超2个学分 |
专升本学生 | 3 | 不少于1个学分 |
2024 |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 6 | 不少于3个学分 |
专升本学生 | 3 | 不少于1个学分 |
五、 学生修读公共选修课流程
(1) 学校教务部在每学期开学第1-2周组织网上选修本学期公共选修课,学生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和选课时间到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
(2) 每名学生每学期最高公共选修课学分限定为4学分。公共选修课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中途退选。
(3) 学生不得选与本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已修读过的选修课内容基本相同的公共选修课程。
(4) 一般每门课程选课人数达到20人可以开课。选课人数低于20人,当学期不开课。
(5) 学生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公共选修课没有补考、缓考,未通过不需重修,重新选择其他公共选修课修够学分即可。
六、 本说明适用于2021级至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生。
七、 本说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