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10]号)》(附件2)中指南的要求,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鼓励多学院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
二、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认真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每个学院限报1项,我校拟择优向省厅推荐不超过2项,教育厅评审后择优推荐至教育部,通过省厅遴选项目将通知线上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请于3月29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及《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同质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文稿).pdf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10号文).pdf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3月21日